我在明创房地产中介公司租了朝阳区双井的一间房,时间为一年。从2006年4月9日开始,到明年4月9号。 我房租已经交到2006年10月8号了,并且他们手上还有我一个月押金。我已按照合同上的说明提前一个月(即8月底)告之退房, 按理说应该我住到10月初搬走完了他们退我押金。我打电话过去,得到如下答复: 因为我还在合同期内(我签的一年的合同,现在就住了5个月)必须履行合同义务,提前一个月(也就9月8号)缴纳下个季度的房租! 超过五天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一切权力,合同失效,公司有权选择别的客户! 可是我不是申请退房了么?我都不住了还给你交下个季度的房租,难道你大脑进水了我也跟着你进水!? 把我气毙。不过这种无良中介是说什么就做的出来什么的。 说是派业务员过来交涉,就是来一群痞子赖着跟你要钱!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扰得你最后受不了只有交。 今天下午我打电话和他们公司交涉后那个女的最后甩下一句:反正你要不交钱,要不就现在搬走!啪的挂了电话。 大家在google上搜这家公司就会发现这家公司从来不退押金,你去退钱就会高诉你财务不在!你天天去财务天天不在!全都是一些下三滥的手段! 大家再也不要被这家公司骗了!拉你进去的时候你是祖宗,后来他们是祖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