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这一民族品牌竞为消费者的利益而选择了逃避!!!我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反映了好几次的问题,海信的员工一接电话便知道我的姓名,但却总是言而无信,回避矛盾!!!!唉!海信………无信 一名伤心的海信用户我于2004年8月15日购买海信29纯平电视一台,今年10月1日电视出了故障,维修人员检查后说是集成块坏了,并请示公司后讲集成块不在三年保修范围并进行了收费维修收取维修费80圆,集成块成本费80元。我当时就提出集成块应该属三年保修范围,并在10月4日用电话方式向海信公司反映了电视机集成块保修期的问题,当时客服人员回答我集成块不在三年保修范围,后来我查阅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后再次致电客服人员,她说会在10月5日上午答复我。可直至今日也不见任何形式的答复,我又分别于10月8日、9日两次致电海信公司,海信的接线员仍说电视的保修范围仅仅是高频头、行输出变压器、显像管三种,在我言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后,接线员总说下午与我联系,但均不见任何答复!请问海信公司的诚信何在?我为海信公司漠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悲哀,为海信公司的办事效率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