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台三星空调,第一次使用就出现故障,要求退换,则以<消法>为掩护,认为超过15天就不能进行退换! 质疑:不合格产品也在"三包"条例"保护"范围内吗? 3个月内出现3次故障,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运作,要求退换,则断章取义<消法>,认为超过15天,维修多少次还是维修!完全漠视:"次以上维修仍不能正常运作,可以要求退换"的<消法>规定! 质疑:三星公司绝对是无赖公司,15天"三包"期限掌握良好,而"两次以上维修"后该怎么办就"从无了解",真不知道这种公司怎能在市场大潮中立足! 总结:鄙视三星!!!
